申請規定與時間
一、經本校於每學年第一學期博士班甄試、碩士班甄試及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入學錄取者,符合當學年度招生簡章所訂資格,得於本校公告開放申請時間內,向當學年度招生考試簡章開放提前入學之各學系所申請於第二學期辦理註冊入學。
二、同時請注意,依據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提前入學學生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申請」。
修業規定
申請核准提前入學者,其修業規定比照原招生學年度之入學新生,請先向各學系所查詢第二學期課程開設情況。
相關法規與表單
申請規定與時間
一、經本校於每學年第一學期博士班甄試、碩士班甄試及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入學錄取者,符合當學年度招生簡章所訂資格,得於本校公告開放申請時間內,向當學年度招生考試簡章開放提前入學之各學系所申請於第二學期辦理註冊入學。
二、同時請注意,依據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提前入學學生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申請」。
修業規定
申請核准提前入學者,其修業規定比照原招生學年度之入學新生,請先向各學系所查詢第二學期課程開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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