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上傳時限通知
配合選課日程表修訂,8月31日(週二)以前完成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上傳,逾期視為未上傳,本處將依此時限計算各科目教學大綱上網結果及各開課單位教學大綱上網率,作為教師基本績效評量及各類獎補助相關參考指標。
初選後始加開課程亦需於110年9月22日(週三)以前完成上傳。
上傳系統之操作手冊請至教務處網頁/常用連結/表格下載查閱,其他相關事宜請詳閱附件公文。
本學期(109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繳交成績作業說明
各位教師:
依據本校行事曆109學年度第2學期(以下稱本學期)期末考試日期為110年6月18日(五)至6月24日(四)止。配合本學期期末考試作業,各科目學生成績繳交相關作業事項,說明如下,並請各位教師配合辦理:
本學期(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師成績繳交自110年元月8日至110年元月28日
各位教師:
依據本校行事曆109學年度第1學期(以下稱本學期)期末考試日期為110年1月8日(五)至1月14日(四)止。配合本學期期末考試作業,各科目學生成績繳交相關作業事項,說明如下,並請各位教師配合辦理:
校際選課說明
外校學生至本校校際選課
一、 申請時間:本校受理台聯大友校學生校際選課,系統開放時間為當學期初選第一階段登記日起至課程加簽暨退課收件截止日,逾期系統關閉不得登入亦不再受理申請。
二、 申請程序: (一) 登錄本校校際選課申請系統(外校生)前應先進行註冊驗證程序取得學號後,始得登入系統辦理,列印校際選課申請書並完成相關核定流程。 (二) 作業流程:於系統填寫基本資料取得政大學號→完成認證→輸入選課資料→列印校際選課申請書→就讀學校核定→政大核定(特殊課程須繳費)→將申請表送回政大註冊組。
三、 跨校修課課程: (一) 台聯大友校學生在經原學校、本校任課教師及開課單位同意後,完成相關申請程序,送至註冊組登記。 (二) 學生至本校跨校修課經任課教師及開課單位同意後,即可辦理,無修習課程限制。
四、 學分數:台聯大友校學生至本校修課學分數上限,依原所屬學校規定辦理。
五、 學分費:
註 :台聯大各校外籍生或陸生至本校修習須特殊收費班別屬標準收費課程時,如師培課,須二倍收取學分費。
六、 成績:每學期結束後,本校教務處在教師評定成績後,將校際選課學生成績單轉送其原肄業學校查考。
七、 相關連結: (一) 校際選課申請系統(外校生) (二) 校際選課申請系統操作說明 (三) 本校當學期選課日程表 (四)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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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至外校校際選課
一、 申請時間:本校受理及校際選課系統開放時間為當學期初選第一階段登記日起至課程加簽暨退課收件截止日,逾期系統關閉不得登入亦不再受理申請。 *請特別注意各友校辦理跨校選課日程,申辦時間與本校作業時間會略有不同*
二、 申請程序: (一) 本校學生於校際選課申請系統(本校生)完成資料登錄後,列印校際選課申請書並完成相關核定流程。 (二) 申辦流程:輸入選課資料→列印校際選課申請書→政大核定→台聯大學校核定(特殊課程須繳費)→將申請書送回政大註冊組。
三、 跨校修課課程:依據本校國內校際選課辦法,以本校當學期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得以進行校際選課。
四、 學分數:本校學生跨校至他校修課,以本校當學期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每學期以選修六學分為上限(含台聯大及非台聯大),因修讀跨校雙主修、輔系、師資培育課程或其他特殊原因,得專案申請,經核准免受前開學分數限制。學生在學期間跨校選課總學分數之上限及跨校修課課程規定,請依所屬院系所之規定辦理。
五、 學分費:
註 :本校學生至台聯大各校修免收費課程,於本校須計算收取學分費及雜費時,如為外籍生或陸生將依二倍標準進行計算。
六、 成績:每學期結束後,台聯大友校教務處將校際選課學生成績單轉送政大查考,由註冊組將成績輸入學生成績系統。
七、 相關連結: (一) 校際選課申請系統(本校生) (二) 本校當學期選課日程表 (三) 校際選課申請系統操作說明 (四)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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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依據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本校將自110學年度起加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校,與國立清華大學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二校辦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
依據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依各校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規定辦理。
申請本校逕讀博士學位相關說明如下:
(一)本校開放台聯大逕升博系所:
◆財政學系 |
◆經濟學系 |
(二)申請資格:依各學系所、學位學程相關規定辦理,請點選上方各學系以連結各學系網頁查詢。
(三)申請方式:於各學系、所、院、學位學程公告之期限前,繳交本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表、經原就讀或相關學系、所、院、學位學程副教授以上二人之推薦書及其他學系、所、院、學位學程規定之文件至欲申請之教學單位。
(四)申請期限:依各學系所、學位學程規定時程辦理。
(五)其他修讀注意事項:
1、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應於經核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年,取得學士學位,於就讀前未取得者,廢止其逕修讀博士學位資格。
2、學生若因故中止修讀,得申請目前就讀學校相關系所修讀碩士學位。
※國立中央大學未參與台聯大系統學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相關表單:國立政治大學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表
轉校(跨校轉系、所)
114學年度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申請須知
(一)申請日期:114年6月2日(星期一)起至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五點截止,例假日及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說明:政治大學學生欲申請轉校,請參考台聯大友校同性質學系列表,並請將申請文件(每一校系各乙份)於時限內送至教務處註冊組陳昀含小姐。
申請須知:114學年度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申請須知
參考列表:台聯大友校同性質學系列表
(三)各校招收名額、資格條件及審查程序連結:
學士班 清華大學 <PDF> | 陽明交通大學 <PDF> | 政治大學 <PDF> | 中央大學 <PDF>
碩士班 清華大學 <PDF> | 陽明交通大學 <PDF> | 政治大學 <PDF>
博士班 清華大學 <PDF> | 陽明交通大學 <PDF>
相關法規: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規定
相關表格:轉校申請表<WORD><ODF><PDF>、審查資料封面<WORD><ODF><PDF>
*轉校申請表的導師(指導教授)簽章欄位,若無導師(指導教授)者,免辦。
Application for Transfer to Partner Universities within the University System of Taiwan for the 2025 Academic Year
Application Period:
Applications will be accepted from Monday, June 2, 2025 to Thursday, June 26, 2025, at 5:00 PM.
Applications submitted on holidays or after the deadline will not be accepted.
Application Instructions:
Students of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who wish to apply for a transfer to a partner university should refer to the List of Equivalent Departments in the University System of Taiwan.
Please submit one complete set of application documents for each department you wish to apply to. All documents must be submitted within the deadline to Ms. Chen ,Registration Section,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
Application Guidelines: Transfer Application Guidelines for Students within the University System of Taiwan, Academic Year 2025
Reference List: Equivalent Departments List –Partner Universities in University System of Taiwan
Additional Information:
Admission quotas,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and review procedures for each university:
Bachelor's Program NTHU <PDF> | NYCU <PDF> | NCCU <PDF> | NCU <PDF>
Master's Program NTHU <PDF> | NYCU <PDF> | NCCU <PDF>
Doctoral Program NTHU <PDF> | NYCU <PDF>
Related Regulations: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規定
Required Forms:
Transfer Application Form <WORD><ODF><PDF>
Cover Sheet for Review Documents <WORD><ODF><PDF>
Note: The advisor's signature field on the application form is not required if the applicant does not have an advisor.
跨校修讀雙主修輔系
依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本校加入台聯大合作辦理學士班跨校雙主 修輔系作業,碩博士班不開放雙主修及輔系(含本校生跨校)。
本校自111學年度起參加台聯大修讀雙主修輔系相關作業。
(一)申請原則:僅限申請修讀與本系性質不同之學系,並須經所屬及申請修讀之校系雙方同意。性質之認定由學生所在學校及申請雙主修及輔系之學校相關學系認定。
(二)申請資格:學士班以一年級下學期起至三年級止,學生得申請台聯大跨校雙主修及輔系,且申請學生當學期須註冊在學。
(三)作業期間:原則每年5月底公告相關訊息,並於7月接受申請,8月下旬公布榜單。
(四)修讀、放棄、學分採計及取得資格證書之呈現依本校修讀雙主修、輔系辦法規定辦理。
※本校學生跨校修讀雙主修不得以他校雙主修學系畢業※
相關法規: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跨校修讀雙主修辦法
113學年度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士班學生跨校修讀輔系雙主修資訊公告
(一)申請時間:
113年7月1日(一)至113年7月31日(三)下午5點截止。非上班時間、例假日、本校共同暑休日(7/19、7/26)及逾期後皆不受理收件。
審查結果公告日期:113年8月30日(五)
(二)113學年度國立政治大學接受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申請跨校雙主修輔系學系一覽表
(三)台聯大他校雙主修、輔系資訊
(1)國立中央大學
(2)國立清華大學
(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四)
依112年12月4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112年度第3次四校教務長會議決議:凡通過台聯大系統轉校生可否保留原申請台聯大系統跨校輔系、雙主修資格,應由學生重新向轉入學校學系申請,再由轉入學校發文通知加修學校重啟審查作業。
請務必於跨校雙輔核准名單公佈後一週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例:小華原為A大學生,通過台聯大系統轉校,轉至清華大學。後因小華在A大時,曾申請台聯大系統跨校輔系、雙主修,目前已通過取得修習B大輔系、雙主修資格。但小華已轉出A大,應於跨校輔系、雙主修核准名單公佈後一週內重新向轉入學校(清大)申請,再由清大發文給欲加修學校重啟審查。
(五)表格下載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士班學生跨校修讀輔系/雙主修申請表
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link.jsp?viewdetail=QP-T01-04-21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士班學生放棄跨校修讀輔系/雙主修申請表
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link.jsp?viewdetail=QP-T01-04-22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士班學生跨校修讀輔系/雙主修畢業資格審查表
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link.jsp?viewdetail=QP-T01-04-23
113學年度台聯大系統跨校修讀雙主修輔系申請結果公告
核定名單如附件,後續請同學依校際選課程序辦理選課事宜。
The approved list of Inter-School Academic Minors/Inter-School Academic Double Majors under the University System of Taiwan (UST) in Academic Year 2024
The approved list is attached(pdf), please follow the inter-school course selection procedures for course registration.
113學年度台聯大系統跨校修讀雙主修輔系申請結果公告
核定名單如附件,後續請同學依校際選課程序辦理選課事宜。
The approved list of Inter-School Academic Minors/Inter-School Academic Double Majors under the University System of Taiwan (UST) in Academic Year 2024
The approved list is attached(pdf), please follow the inter-school course selection procedures for course 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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