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棄修?棄修期間是什麼時候?有沒有限制? 一、棄修是指學生本學期放棄課程之修習。二、本校棄修期間為行事曆訂期中考試結束後二週內。三、學校棄修的原則:每學期每生以一科為限,且放棄修習後,學分數不得低於規 定之最低下限。四、棄修課程若需繳納學分費,則應繳交後,方得棄修,且不退費。五、延畢生與研究生棄修後,沒有最低學分限制。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