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
本校學士班一年級到四年級學生;延後畢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申請時間
每學年度下學期申請標準表公告後至五月一日前(確切日程依每學年度公告為準)。
申請方式
填寫紙本申請表,經學系同意後送本校註冊組;註冊組將於截止後一週彙整發函至北藝大審查。
本校至遲於六月底前於教務處網頁公告本校學生申請結果。
申請相關事項
申請修讀輔系以二學系為限。
已修讀二個輔系之學生,須切結聲明如獲北藝大核准修讀後,欲放棄之校內輔系,屆時由註冊組逕行於系統維護放棄。如欲放棄欲修習之台聯大各校輔系,須先依台聯大系統學校相關規定完成放棄程序,才可再申請。
修課規定
依北藝大學系修業規定辦理。
放棄修讀
須填寫紙本申請表,經就讀學系同意後送本校註冊組辦理。註冊組將協助發函至北藝大審查。
相關法規